十四岁少女齐藤明莉生长在北海道的函馆,爸爸祐市在医院里工作,妈妈芙美子温柔贤惠。明莉每天都过得很快乐,要说不顺心的事只有一件——那就是爸爸工作太忙,老见不着他。 一天,明莉遇见了一只流浪的小狗狗,看它着实惹人喜爱,就收养了它。在妈妈的提议之下,因为小狗的一只前爪是白色的,像穿了袜子一样.明莉给它起名为“索克斯”(SOCKS,英文的袜子的意思),并与它定下了十个约定。妈妈病倒住院,不久后去世,爸爸成了名医,工作越发繁忙,陪伴明莉的只有索克斯。 明莉在学校有个好朋友名叫星进,他的梦想是成为古典吉它演奏家。由于爸爸调动工作,明莉跟着搬去札幌,在找到新家前只能住宿舍,那里不能养宠物,明莉只得把索克斯寄养在了星进家。 爸爸回家越来越晚,让明莉倍感寂寞。星进即将去国外留学,出发那天,爸爸因为有急诊病人没能如约去送他,明莉非常生气。祐市自觉欠女儿太多,同时对医院的方针也心存不满,他毅然辞职,回到函馆开起了小诊所,索克斯也重回明莉身边。 一晃明莉身边。 一晃几年过去了,22岁的明莉在大学